11月22日,律师张起淮在微博上宣布,其代理的蔡文静诉何桂琴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胜诉,并附上了详细的情况声明。声明中详细描述了被告何桂琴在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1月27日期间,使用其新浪微博账号“彭的天使”发布的一系列侵权言论。这些言论中,何桂琴公然捏造和传播有关蔡文静的不实信息,对其进行诋毁和侮辱,导致公众对蔡文静产生误解,降低了其社会评价,并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被告何桂琴的言论缺乏证据支持,构成对蔡文静的诽谤;同时,其关于蔡文静男女关系和人格方面的贬损性言论,用语粗鄙、恶意明显,远超公众人物的容忍范围,构成对蔡文静人格尊严的贬损,侵犯了其名誉权。
据此,法院判决何桂琴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需在涉案新浪微博账号主页置顶位置向蔡文静公开道歉,并确保道歉内容连续公开保留不少于72小时。同时,判决何桂琴赔偿蔡文静精神损失5000元及经济损失5000元。判决作出后,何桂琴并未提出上诉,这意味着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事后,何桂琴已在微博首页发布道歉内容,承认自己之前发布的博文中存在对蔡文静的诋毁,并表示今后将规范陈述,正确理性表达。
九派新闻持续关注此案,并希望通过报道,让更多人了解网络言论的边界,尊重他人的名誉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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