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立刻把这辆车开给她的朋友,一位修车师傅。修车师傅告诉她,这车的发动机灯都在亮,需要一万五的维修费用,而且根据他的判断,这辆车肯定是个事故车。杨女士后来找了另外的朋友检查车子,得到的说法也类似。对方还给了一份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上面写着这辆车是2017年8月份出厂的,除了顶部跟内部,其他地方都有过维修,已结案的事故中,定损金额最高的是223000元。
杨女士表示,买车的时候问过是否有大事故,但销售说没有。她认为这是基于信任才没有多留个心眼,另一方面她觉得二手车多多少少都会有问题,稍微修一下就好了,没成想会买到一辆出过大事故的车。
绍兴满席二手车销售表示,因为价格便宜,肯定事故是有的,但杨女士当时也没问,销售也没必要主动说。合同上写着“所售二手车辆不保证车况,不保证公里数,状况都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走正常的法律程序就好了,让她去聘请律师。”
绍兴悦车小镇园区工作人员表示,只能让双方自行调解,因为他们没有强制性。浙版消法规定,家用二手汽车销售经营者应当对二手汽车的来源是否合法、行驶里程、维修记录、交易记录、车辆存在问题等重要信息,在出售前进行全面核查、检测,并将核查、检测的准确结果以书面或者其它可以确认的方式告知消费者。自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之日起六十日内或行驶里程三千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二手汽车发生安全性能故障的,经营者应当承担包修责任。杨女士表示准备找机构再检测一次,考虑走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