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11月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原总经理凌成兴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凌成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凌成兴,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凌成兴利用担任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凌成兴,江西上高人,曾历任多个重要职务,其中包括江西省副省长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等。然而,他的职业生涯并未能抵挡其对权力和金钱的诱惑,最终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凌成兴的退休生活并未让他远离是非,五年后,他再次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与此同时,凌成兴的老部下,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也因受贿超9亿元获刑,其中部分罪行与凌成兴有关。何泽华的判决,无疑给凌成兴敲响了警钟。
凌成兴的案情复杂,涉及权力滥用、受贿等多个层面。他利用自己的职权,在企业经营、职工录用、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此外,他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凌成兴的案件再次提醒我们,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约束,尤其是在权力和金钱面前。他的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是公正的,无论职务高低,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