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后,原告任某不禁感慨:“在现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法官们用这种方式让我的这个案子又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动,我非常感谢他们!”此次庭审是一起跨国离婚纠纷案件,原告任某以双方未生育子女,无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纠纷,且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疫情突然来袭,让原本的开庭计划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兴安盟中院在受理该案后,定于年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庭审理。但疫情让庭审的开展面临极大的挑战。如何保障当事人的安全,同时又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成为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为了确保当事人申请的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兴安盟中院最终决定采用互联网跨域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
上午9:00,在科技法庭内,合议庭人员依次就坐。而本案当事人则足不出户,在家中利用手机,通过互联网跨域庭审APP,参与了这次疫情期间的庭审。整个庭审过程声音清晰,网络流畅。任某通过网络现场进行了证据展示、笔录核对及签章的各个步骤。本次庭审同步录入了内网办案系统,并实现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在全国上下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的关键时期,如何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兴安盟中院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来源:内蒙古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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