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份协议,两位老人在将来失能失智时有了监护人,也能在需要时委托钱老师处理事务。
两位老人的儿子也支持这一决定,并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全程参与了协议的签订过程。
作为监督人,儿子有权监督钱老师的工作,并确保他与父母的联系畅通。
此外,两位老人还签署了一份“生前预嘱”,明确了自己在清醒状态下对医疗、居住和后续安排的嘱托。
公证员表示,这份生前预嘱既对监护人有交代,也对儿子有交代,有助于避免未来可能的家庭纷争。
完成这些公证手续后,两位老人终于感到安心,他们的养老问题得到了法律保障。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许多老人面临着养老难题。意定监护公证或许能为他们提供一条解决之路。
那么,什么是意定监护?适合怎样的老人?怎样的监护人可以托付?监护人是否可以收取报酬?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的刘志伟律师和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叶立明律师,将为我们解答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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