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个人科技特派员需与企业、基层开展技术需求对接并达成明确合作意向,原则上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团队科技特派员则是由个人科技特派员牵头发起,组织服务对象需要的各专业相关技术人才,开展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技术服务或创业的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则是由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技术聚集的企业等主体牵头组建,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服务和创业的多学科融合的技术团队。
值得一提的是,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可申请工作经费,标准为2万元/人。这一措施旨在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为各地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创新服务。
科技人员可先行对接受援单位,并填报福州市(县、区)选认科技人员服务协议书、福州市团队科技特派员备案表及协议书、福州市法人科技特派员备案表及协议书。协议书加盖公章后和科技特派员相关附件材料(学历、职称证书等)存留,待正式申报时上传。
相信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力推动福州市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深入发展,为全市的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让我们共同期待福州市科技特派员队伍的不断壮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