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指导意见,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将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而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的互认项目将超过200项。
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的互认项目将超过300项;而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的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也将超过200项。
到2030年,全国范围内的互认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检验的同质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结果互通共享体系也将基本建立,从而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的共享互认。
新华社记者董瑞丰、李恒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