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北京居民陈西为父亲的病情奔波于四家医院之间,只为办理住院和出院手续。他的父亲已年过七旬,患有糖尿病、帕金森和阿尔茨海默病,病情复杂且治疗周期漫长,处于卧床半失能状态。
尽管陈西希望父亲能在一家医院持续住院治疗,但由于政策规定,每次入院治疗都必须在规定天数内出院。医生们均表示,根据相关政策,像他父亲这样的患者,单次住院天数有限制。
“我曾咨询过医保部门,他们表示没有这样的规定。”陈西说,他不得不带着父亲在多家医院之间奔波,“父亲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还要在出院、转院过程中增加消耗。看着父亲痛苦的样子,我心疼却无能为力。”
陈西的遭遇并非孤例。多名患者及其家属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反映住院时因医院对住院天数有限制,不得不频繁转院,身心俱疲。
患者被迫转院“分解住院”
“现在只要住院超过一周,我就感到焦虑,因为不知道这家医院会让我们住多久,下一家医院有没有床位。”来自山东的真宏陪母亲就医已有大半年,对单次住院天数限制深感无奈。
真宏的母亲今年年初确诊胰腺癌,病情稳定后在一家医院住院第14天时,被通知出院。病情反复后,真宏再次带着母亲到该院,同样在住院治疗十多天后,再次被要求出院或转院。
李欣的女儿做了甲状腺肿瘤手术后在医院住了5天便出院了,可回家后突然发高烧,病情急剧恶化。为了让女儿能在有高压氧设备的医院治疗,李欣带着女儿往返于多家医院之间,每家医院的住院时间都没有超过20天。
夏琳今年72岁,前段时间因丹毒诱发多种基础病,需“长住院”治疗。她在一家三甲医院住了15天后被要求出院,又转入另一家二级医院住了十多天,再次被要求出院。
在北京工作的邢先生则遭遇了“分解住院”。去年,他因细菌和病毒合并感染在某三甲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十多天后,医生建议他先出院,再重新住院。
受访患者及家属普遍反映,单次住院天数受限导致“身心俱疲”“医疗负担加重”。患者和家属们表示,尽管“分解住院”可以省去转院路上的奔波,但重复办理住院、出院手续以及在不同医院间流转,不仅加大了整体医疗成本和社会成本,还潜藏流程风险。
医院逐利控费 真相浮出水面
多名医疗工作者表示,对于急性期患者,无论其住院多长时间,医院都会全力救治。但对处于慢性康复期、情况相对稳定的患者,一些医院会对单次住院天数作出限制。因为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医保政策要求医院控制成本。
据了解,医保基金原本为治疗过程中消耗的各个项目付费,在确定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和报销比例后,将报销费用直接支付给医疗机构。近年来,国家推动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改革,将“按项目付费”改为“按病种付费”为主,旨在控制医保成本,提高医疗效率。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改革能推动医疗控费“挤水分”,提高基层医院医疗水平,但也存在现行政策适用度不够灵活的问题,在强调经营收入的考核机制下,一些基层医院不得不承压。
有医生表示,医保局没有出台过限制患者住院天数的文件,但根据DRG付费政策,如果患者长期住院,超过DRG费用线,医院就会扣医生的钱。因此,医院会控制患者住院时间,以维持成本。
医保部门从业人员指出,DRG付费政策的本质是按病种付费,让医院之间有竞价,从而降低医疗费用。然而,一些医院在执行过程中变形,甚至设置单次住院天数限制的“潜规则”,这与DRG付费政策的初衷相违背。
“DRG改革的目的是促使医院降本增效,规定的标准经过严格计算。一些医院出现住院天数限制的问题,主要是逐利性导致的。”梁嘉琳表示,患者实际费用超出医保部分的差额承担方式,存在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超支不补,由医院完全承担;另一种是超支分担,主要针对医院中急诊等项目,在诊疗中优先考虑救命而非金钱,医保与财政共同承担。
“医院成本包括物料、基建、技耗,其中DRG会影响到物耗以及技耗中涉及住院的方面。在DRG/DIP政策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的地区,医生和患者权益更容易受损。”梁嘉琳说。
他注意到,一些医院试点期不够重视,首年出现亏损后又过度反应。这些医院没有及时设置“医院—科室”“科室—医生”两道绩效考核防火墙,而是违反规定向医生下达控费指标;也没有通过控制床位数、优化人力资源、节约药品耗材与办公用品等内部挖潜,而是想着怎么从扣除医护人员绩效工资方面“抠”出钱来。
深化医疗体制改革 迫在眉睫
多名受访专家、医疗工作者认为,打破单次住院天数限制的“潜规则”,需要医保、医院等各方共同努力,持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
具体而言,医疗机构应积极推动分级诊疗机制、建设医共体,打通医院间转诊通道,推动检查结果互认,降低患者医疗成本;医保部门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确保患者接受长期康复治疗时得到医保支持;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此外,梁嘉琳建议,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做好财政预算,既要考虑医疗卫生体系安全性,又要刺激医院创造良好的绩效,这一绩效指的是患者的诊疗结果。
“同时,要提高公立医院的精细管理能力,医院不能直接把创收或控费指标摊派给医生。对于一些‘薄弱’科室,比如老年科、儿科、康复科、急诊科等,在医院的绩效分配中应该有所倾斜。”梁嘉琳说。
记者注意到,近期一些地区对脑梗死、脑出血等相关康复病种开展按床日付费,广东等地医保部门出台新政策,要求不再对单家医疗机构下达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并提出完善长时间住院等特殊病例单议机制。
受访的医疗工作者认为,这些改革措施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住院难的问题,期待这些措施的具体标准和实施细节能够不断细化和完善,以更好地与医疗服务的实际运行成本相匹配。也希望这些措施能够充分考虑到患者因合并症、并发症以及特殊体质等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超标情况,从而更加贴合医疗机构和广大群众的实际需求。
“我相信随着制度与医疗体系不断完善,就医过程中的矛盾一定能逐渐消弭,也希望一些医疗机构在执行相关政策时能够更加人性化一些,让老百姓少折腾、少奔波。”邢先生说。
(文中部分受访者为化名)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丽娟 见习记者 张婉莹